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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8-04-28    阅读:

在我校推进应用型整体转型的进程中,始终遵循从“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到“我们培养什么人才”,再到“怎么培养合格人才”的倒逼式改革逻辑,以制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专业建设、应用型课程建设等改革工作,致力于培养具有“一个头脑、两个工具、三个习惯、四项品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整体转型试点方案》文件要求,对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教研部门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服务于川渝经济区,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坚持特色立校,全面推进“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强校,建立以“学生职业发展为目标、综合能力培养为主线、多元学习空间为载体、产教融合为核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开放办学,探索符合我校专业特点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

二、基本思路

(一)坚持“一个头脑、两个工具、三个习惯、四项品质”的人才培养目标;继续优化、创新有利于培养学生财经思维头脑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模块,营造“小社会、大课堂”全面育人环境;继续完善培养外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相应课程模块,促进与专业课程的深度融合;探索艺术美学类博雅教育课程通识化,强化我校学生的知识结构优势。

(二)根据川渝经济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人才需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专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细化各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等专业培养标准。

(三)完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相关配套制度,行成学校、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及人才培养机制。各专业建设单位要主动与相关行业对接,引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等人才培养工作,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专家比例不低于50%。

(四)应用型课程学时数不得低于学时总数(不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学时数)的35%,要求通过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标杆企业、国外行业资源合作的方式开展模块化应用型课程建设,并制定应用型课程建设规划。

(五)第一课堂侧重于专业知识、素质与能力的培养,第二课堂侧重于通用知识、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建立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学分置换机制,增加可置换学分的课程比重;探索第一课堂与企业课堂、社区课堂、国际课堂、网络课堂等新型课堂的学分置换机制,建立“2+N”课堂协同育人模式。

(六)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育人功能,减少毕业论文(设计)非实践性题目的比例,推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项目化、案例化、实操化,要求在生产一线、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社会调查、工程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达到提升学生的工作适应能力的培养要求。

三、配套政策

(一)为了保障修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学校将配套基础工作经费,用于修订过程中的调研、交流、研讨、参考资料购买等事务性支出。

(二)学校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三)对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通过审定,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高级职称教师评聘办法》的规定,项目负责人视同获得C类成果一项参与高级职称教师评聘。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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