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生使用规范 >> 正文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 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管理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 加强对信息源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修改或者破坏;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将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将一律不予发布,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12月13日修订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  /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内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版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