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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实验中心工作是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各专业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实验中心管理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实验中心工作规范如下:

1、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准备好实验设备及实验材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

2、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吸纳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前半天内检查实验准备情况,必要时需做预试,若课程有变须提前告知,如不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且上课后十分钟不到者,实验室不再等候,过时不补。每次实验务必善始善终,不得半途离开。

4、 指导教师应参与实验室建设,改进更新实验项目、实验方法实验技术。

5、 实验结束后,必须保证设备完整、正常,并做好实验记录。

6、 各类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实验室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严格遵守各项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12月13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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