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中心使用规定 >> 正文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上机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上机制度

为专业课程学习需要,该实验室为专业实验室,对使用者有如下规定:

1. 爱护机房设备,不得故意损坏或挪用机房仪器和设备,不得故意敲打键盘、鼠标;

2. 如计算机出现故障,请勿自行随意处理,如鼠标、键盘不能使用,计算机不能上网等;

3. F盘不为系统还原盘,可存储文件;

4. 请正常使用计算机,不要随意破坏计算机内部系统、软件和计算机主机;

5. 不得将食物带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

6. 不得在专业实验室内做与专业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看电影、打游戏等;

7. 使用完毕后,请关闭计算机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并请行课教师认真检查确认后做好实验课程记录,并签字。

如机房使用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实验楼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6354321

联系人: 杨老师 文老师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11月13日修订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  /  成都校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版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