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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共享中心申请规范
发布时间:2022-11-06    阅读: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仅限我校教职工,使用人可包括教师、项目小组、学生科研小组等。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规范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并后附使用事由证明材料,交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签字审批;

2.经实验教学中心批准后,申请人可带上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教学秘书处领用钥匙;

3.进入财务共享中心,申请人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簿;

4.关闭财务共享中心,申请人及时归还钥匙至教学秘书处;

5.教学秘书收到钥匙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6.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至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秘书处留档。

 

 

三、使用须知

1.申请人须严格按照中心设备操作规程使用,确保实验安全;

2.申请人使用财务共享中心须全程在场,确保中心财产安全,若出现财产遗失等情况,将追究申请人相关责任;

3.申请人须了解中心设备耗材使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

4.申请人须了解中心使用其他规章制度。

 

以上申请规范从即日起生效,请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如申请人未按规范执行,管理员有权不安排其进入中心;如申请人未按照规范办理手续进入中心,管理员应负相应责任。违反此规范者,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会计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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