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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制度

为加强实验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 严格执行门卫出入制度。

2. 实验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烧水、做饭。

3. 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4. 实验中心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责任到人。

5. 实验中心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6. 防盗是全中心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 凡持有中心及中心专业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

8. 非本中心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中心;未经允许本中心工作人员也不得带非本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实验中心。

9. 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或本楼层总水伐;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10.下班或节假日,中心各个专业实验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并留专人值班。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中心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11.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做到台面、室内整洁卫生。

12.如有违犯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12月10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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