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中心规章制度 >> 正文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勤工俭学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1. 提前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缺勤。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严格按照勤工俭学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并对其提出警告,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开除出岗位。若出现缺勤现象,对其提出严重警告,并追加当日工资2倍的罚款。若两次出现早退现象,开除出岗位。

2. 严格遵守并按照《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机房进行管理。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带头违反机房管理制度,若出现上述现象提出严重警告,累计2次者,开除出岗位。

3. 机房管理人员应穿着整洁,不得衣冠不整或者穿拖鞋进入机房,若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出现上述违规现象,违规者应立即回寝室,梳妆整洁后回到岗位,对违规者按迟到行为进行处罚。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会计实验教学中心

2008年11月13日制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  /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内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版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