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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8-12-24    阅读:

 

 

一、学院的所有仪器设备,都要制订维护保养、校正及使用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在保修期内的仪器应每学期请厂家和设备管理的相关人员维护检修。

二、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说明,便于使用者操作。仪器设备实行使用登记制度,仪器设备、设施实行责任人管理制度,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三、实行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度。500元以上的仪器建立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购置时间、附件数目、合格证书、仪器说明书、设备管理人员姓名。

四、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开机和结束时间。使用前后要检查仪器设备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五、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了解情况,如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仪器负责人的职责:维护仪器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培训不懂操作的人员;负责制定仪器操作规程;监督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负责使用前后检查仪器设备状况;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杜绝事故发生。若负责人无故失职、渎职或操作人员不听从负责人管理而发生各项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测试、校正及故障处理,应详细记录日期和有关情况操作人员的姓名等。

八、在使用中需要的低值耗材和小型用具,由使用者登记领用。

九、本次使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清点和检查以备下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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