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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师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权的函》(川教函[2007]166号)的精神,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全院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一、思想政治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守教师职业操守和教学纪律。

二、基本业务条件

1、任职年限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经3个月考察合格者;获得硕士学位,经2年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满4年者。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初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且经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经1年考察合格者。

2、教学条件

(1)完成各年度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可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专任教师年均240学时,辅导员年均100学时。

(2)没有教学工作量的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和教辅人员,可以参加研究和实验技术系列职务评审

(3)任现职以来,出现一次教学事故者延后一年申报,出现二次教学事故者延后两年申报,出现三次教学事故者取消评审各级教师职务资格。

3、外语要求

(1)申请评审中级教师职务者,须通过四川省教师职称等级B级考试。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内参加“TOEF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计算机要求

(1)申请评审中级教师职务者,须通过国家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

(2)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考计算机: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申报中级职称。

三、评审组织

(1)学院设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学科设学科评审小组。

(2)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审小组应由学术水平高、坚持原则、群众公认的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组成。

(3)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13—15人组成。

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在民主推荐和协商的基础上,由学院人事组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情况及人员结构提出初步人选构成方案,经学院研究后决定最终人选。

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

(4)学科评审小组

学科评审小组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批文设经济管理学科、理学学科、文学教育学科和法学学科四个学科评审组。

学科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5—7人组成。负责本学科中、初级职务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于每年下半年进行,一般应在10月底以前完成。

2、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首先由参加评审的教师提出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由学院人事组会同教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申报材料。

3、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

(2)《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表》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属于免试的,需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8)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提供最近两个年度考核表,或最近4个年度考核表(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提供入职以后一个年度考核表。

(9)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一式一份。

4、学科评审组评审: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首先由相关学科组进行评审,学科组应提出明确的评审意见。

5、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每年10月下旬以前召开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首先由各学科评审组报告本学科评审工作;然后由评委会秘书处报告本届评审工作情况;评审委员审核申报材料并就关心的问题发言;投票。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该教师的职称申请方能获通过。

6、院长在全院公告评审结果,公告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无异议则评审结果生效,由人事组制作并颁发职称证书。

五、评审争议的处理

1、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职务评审有关申诉和争议的处理。申请人或其它人对职务评审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人事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人事组接到有关申诉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由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做出处理意见,15日内给予答复。

2、申报人或评审委员在评审工作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经查实,除取消申报资格或评审权外,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六、高级职务申报

由于学院现无高级职务(含副高级职务)评审权,故我院教师拟申报高级职务时需向四川省教育厅高级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人事组负责为申报高级职务的教师提供相关的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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